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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5-07-07来源:中国农资网作者:马师傅

各镇(区、街道)农业服务中心、财政所、农村经济开发区财务科:

根据《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苏农计〔2015〕50号)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现就做好今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严格坚持补贴原则和标准

良种补贴坚持政策公开、全面覆盖、直补到户的原则。一是政策公开。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和办法,公示补贴农户、补贴标准、补贴面积、补贴金额等,操作全过程透明。二是全面覆盖。对种植水稻、玉米、棉花、小麦、油菜的农户按照种植面积全部进行补贴。三是直补到户。补贴资金全部通过 ;一折通;系统直接发放到户,确保农民受益。补贴标准为水稻、棉花每亩15元,玉米、小麦、油菜每亩10元。按照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执行,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,按承包协议处理。对改变耕地性质的不予发放良种补贴,如: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、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、提水养殖用地、绿化林业用地、被征(占)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、占补平衡中;补;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给予补贴。近年来各地由于造林绿化、设施农业、提水养殖、水生蔬菜种植等占用基本粮田面积较大,各镇(区、街道)在面积核定到户工作中,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予以核减。

二、严格规范工作程序

1、申报程序。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,补贴面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据实申报并登记造册(格式见附表1),造册后村民委员会按补贴要求进行核实,同时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按户张榜公示,村组干部、种植大户单独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,并拍照备查。公示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户主姓名、补贴面积、补贴金额、区、镇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举报电话等。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。

公示结束后,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、汇总(汇总表格式见附表2),并报区农业、财政部门。区农业、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、市农业、财政部门复核后,由区财政部门组织资金发放工作。

2、时间安排。为确保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,各镇(区、街道)农业服务中心7月10日前要主动与当地财政所(农村经济开发区财务科)对接,按当地财政所(农村经济开发区财务科)提供的农户信息格式登记造册(见附件1)。粮棉油良种补贴须在8月20日(水稻、棉花、玉米)和11月30日(小麦、油菜)前完成面积核定、登记造册、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,并及时上交至区农委和区财政局审核汇总。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逐村逐组逐户进行核定,按农户实际种植面积登记造册,在8月13日(水稻、棉花、玉米)和11月23日(小麦 、油菜)前组织公示,8月20日(水稻、棉花、玉米)和11月30日(小麦 、油菜)前将汇总表、清册报送至区农委,所有清册必须都要有农户签字或盖章,汇总表必须经镇(区、街道)主要负责人、分管负责人、农业中心负责人、经手人签字后,加盖政府公章(报送时一并发送电子稿到ydnlyz@163.com)。各镇(区、街道)财政所、农村经济开发区财务科根据区财政局统一部署于8月30日前将水稻、棉花、玉米良种补贴农户信息录入;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;系统, 12月5日前将小麦 、油菜良种补贴农户信息录入;江苏农民补贴一折通;系统,区财政局确保良种补贴资金于2015年9月15日(水稻、棉花、玉米)和12月15日(小麦、油菜)前兑付到农户。

三、严格加强纪律监督

1、落实;六个严禁;。严禁截留、挤占、挪用补贴资金,严禁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,严禁虚设大户套取、代扣资金,严禁干部收回农户专用存折代领补贴资金,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农民上交费用,严禁对造林绿化、高效农业、提水养殖、水生蔬菜种植、非农征(占)用耕地等非种粮面积进行补贴。要严守;六个严禁;,不得违反,谁违反谁负责。

2、明确工作责任。良种补贴工作政策性强、要求高、责任大,以属地责任包干为原则,各镇(区、街道)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所辖区域的良种补贴面积核定和资金发放负总责,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,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务实的工作作风,切实把良种补贴工作抓细抓实。要层层建立工作责任体系,实行责任追究制,以严格的责任制度保障良种补贴发放公平、公正,准确无误,按时到位。

3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。各镇(区、街道)要公布区、镇两级良种补贴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(区举报电话,农委:88335253,财政局:83359311),主动接受农民监督。区财政局、农委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良种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重点检查档案建设是否健全,核对补贴清册内容与核定的农户种植面积、金额是否一致,是否经过公示等。良种补贴作为镇(区、街道)财政监管的重要内容纳入镇(区、街道)财政就地就近监管,镇(区、街道)财政对良种补贴抽查面每年不低于三分之一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虚报面积冒领补贴资金、挪用或挤占资金、不按期保留档案以及伪造、隐匿、销毁档案等违规、违纪、违法行为,将及时予以查处并在全区通报。涉嫌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4、重视对待农民信访。各镇(区、街道)、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涉农补贴农民信访工作,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。按照;属地管理,包干负责;的原则,及时正确处理好涉农补贴信访事项。

四、其他有关事项

区属有关场、圃良种补贴资金的发放由区农委牵头负责,按照通知要求执行。

以上通知,希认真贯彻落实。

附表:1.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清册

2.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村汇总表

3.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汇总表(区级填报用)

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委员会

盐城市盐都区财 政 局

2015 年7月2


附表1:

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户登记清册(格式)

盐城市盐都区 镇(区、街道)

主代码

户主
姓名

身份证号

一折通号

种植
面积
(亩)

补贴
标准
(元/亩)

补贴
金额
(元)

户主签章

(按指印)

联系电话

合计

村民委员会(盖章): 村主任: 签名) 经手人: (签名)

区级举报电话:88335253 (农委) 83359311(财政局) 乡镇举报电话:

注:此表一式5份,一份村民委员会公示用,一份镇(区、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留档,一份镇(区、街道)财政所发补贴用,区农委、财政局各备案一份。


附表2:

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分村汇总表(格式)

盐城市盐都区 镇(区、街道) 人民政府(办事处)(盖章)

补贴面积: 万亩

村 别

补贴组数(个)

补贴户数(户)

补贴面积(亩)

补贴金额(元)

合计

镇(区、街道)主要负责人(签名): 农业中心负责人(签名):

分管负责人(签名): 填表人(签名):

注:此表由镇(区、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汇总后,报区农委、财政局。

附表3:

江苏省2015年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汇总表(区级填报格式)

盐城市农业委员会(盖章) 盐城市盐都区农业委员会(盖章)

盐城市 财 政 局 (盖章) 盐城市盐都区 财 政 局 (盖章)

填表人: 补贴面积: 万亩

镇(区、街道)名称

补贴村数(个)

补贴组数(个)

补贴户数(户)

补贴面积(亩)

补贴金额(元)

合计

注:此表由区农业、财政部门联合汇总,经市农业、财政部门复核后报省备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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